澳门金沙集团
关于委托澳门金沙集团实施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行政处罚的决定
(2022年6月25日澳门金沙集团令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澳门金沙集团支持》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澳门金沙集团实施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书面委托阿城区、双城区和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机构)澳门金沙集团实施。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做好有关委托澳门金沙集团实施行政处罚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依法签订委托书,明确日常监管职责,并及时将委托书向澳门金沙集团公布。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三、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在本辖区内澳门金沙集团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澳门金沙集团实施行政处罚;定期将澳门金沙集团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受委托组织澳门金沙集团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